上海经适房首批受理3.3万户 创新“共有产权”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自去年四季度启动工作以来,目前本市13个区的经适房申请受理工作已顺利完成。全市累计接待市民政策咨询约 11万人次,正式受理约3.3万户家庭。申请家庭户数较多的为杨浦、普陀、闸北和虹口等区。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明年上半年,经适房准入标准还将逐步放宽。届时,上海的大龄结婚户将逐步成为经适房的购买对象。
新一批申请将在全市铺开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本市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集中申请供应工作在10个中心城区和闵行、宝山、青浦共13个区展开,执行人均月收入2900元以下、人均财产9万元以下的申请准入标准。
随着第一批申请受理工作进入尾声,第二批经适房申请受理工作已展开。据悉,新一批经适房申请受理将执行新的准入标准,即人均月收入3300元以下、人均财产12万元以下(今年3月份市政府公布的2011年申请准入标准),实施范围将从原来的13个区扩大到全市所有区(县)。据介绍,为扩大经适房保障范围,去年8月和今年3月,市政府先后两次放宽准入标准,并部署按照去年和今年不同的准入标准,分两批开展集中申请审核、摇号排序以及选房购房工作。
业内人士指出,上海经适房的“共有产权”在全国范围内属创新之举,该机制着重解决了经适房使用的保障性和收益分配的公平性问题,首次提出使用权和产权相分离的概念。在购房人自住时,住房保障机构让渡名下份额的使用权,使购房人享有完整的房屋使用权,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困难;购房人5年内不得转让房屋,5年后按规定上市转让的,住房保障机构作为共有产权人有权优先回购,并规定购房人和住房保障机构按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上市转让收入。
“袋袋户口”落户年限可累计
据了解,相关部门对第一批申请审核中市民集中反映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梳理。为有效扩大政策覆盖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透露,除执行新的申请准入标准外,有关部门还将优化住房面积核查的操作办法,计划在第二批申请供应工作中施行,合理解决申请家庭他处住房面积核对、集体户口和空挂户口家庭的住房面积认定问题,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经适房保障范围。
关于空挂户口,即通常所指的“袋袋户口”住房面积认定问题,将主要视该户口 “落地”之前是否符合申请标准,一旦“落地”,可视为延续户籍年限计算。首批经适房受理时,工作人员遇到集体户口申请的问题,这类人的户口早前落在人才中心,工作后又落到单位的,在经适房的申请供应中碰到了落户年限上的尴尬。新一批经适房申请供应将放宽此标准,集体户口的落户年限可在之前集体户口的基础上执行累积计算。
此外,相关部门明确动迁“托底”与经适房两者不能同时享受,动迁居民要想申请经适房,必须要由动迁机构开具证明,证明其在动拆迁过程中未享受过托底的政策。
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上海已累计开工建设经适房1120余万平方米,至今年年底可供应房源预计达500万平方米、约8万套。 (贺理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