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尽可能把政府关于未来改革的一些基本考虑做出必要的信息披露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一直是中国“最支持”房产税的人。他日前在接受《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尽管目前尚未达到房产税在全国全面开征的时机,但是未来房产税进一步推开的大方向已经非常明确。贾康同时表示,2012年年内将会对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届时也会研讨下一步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方案。
房产税正面效应已经显现 《望东方周刊》:对于房产税问题讨论了这么多年,终于开始试点。但是现在上海、重庆的试点情况似乎并不乐观?
贾康:前段舆论上有一些说法,指摘上海、重庆两市的试点好像成效不足,一个说法是税收收入很少;另一个说法是并没有看到房价急速下跌,“动静不大”。其实这是一些非常表面化的认识。首先,住房保有环节上的税是按年征收的,试点起步的第一年都要考虑如何减少震动和冲击,柔性处理,所以第一年的收入规模没有代表性。但其实这两个地方都不会太看重第一年能收多少税,而且对这个税的成长逻辑都心里有数,以后它的成长性肯定没有问题。这个税改最重要的任务,在上海、重庆这样的发达地区,一定意义上还不是筹集收入,而是要调节经济和社会生活,但未来的财源支柱属性将会逐渐显现。
《望东方周刊》:公众可能更关心它对房价的影响,这方面情况呢?
贾康:在具体房价问题上,它并不会因局部试点应声而落。中国现在城镇化水平实际才40%多、以后要一路走高到70%至80%才能相对稳定,我认为这样一个税制不可能改变这个历史过程中,中心区域不动产价格的上扬曲线。其实没有力量能改变这个上扬曲线的基本模样。但是有了这个税以后,它会使这个曲线的斜率降低,发展的过程更平稳,减少泡沫,不会频繁大起大落而造成对社会生活的负面冲击。
目前据我们所知,在进行试点后,重庆和上海的高端不动产,都明显出现了成交量下降,价格趋稳,这就是很明显的正面效应,是它已体现的作用。重庆统计表明2011年前几个月里,高端的住房成交量下降了28%。另外上海管理部门原来多年想追求的一些不动产配置方面如何优化的目标,这次发现通过税制的具体设计,很好地取得了实际调节效果。比如上海多年苦恼的问题就是大家都愿意在城市中心区购置不动产,政府反复动员说周边地区很好,发展不错——确实周边地区发展也很好,但是共性与惯性造成大家都倾向于先不考虑周边地区,第一目标是在中心区购置物业。而这次上海方案里面一个很小的杠杆——中心区域的税率是0.6%,周边区域的税率是0.4%,就差这么一点儿,便使现在的成交大量地被引流到周边区域,所以管理部门对这样的效果非常肯定。这明显体现了搞市场经济要间接调控,运用规范的经济手段,而经济手段里面税收是不可忽略的政策组合工具。
先给“定心丸” 《望东方周刊》:作为一项改革,房产税在试点开始后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你觉得目前推进它的主要挑战是什么?
贾康:房产税这个改革虽然有前面所说的那么多值得肯定之处,并且对于深化省以下财税改革打造地方税体系和优化居民收入分配、财产配置会产生正面效应,但是说到改革要领的掌握,确实应当非常审慎。当前的关键是化解阻力、淡化疑虑与抵触情绪。
首先我们的管理部门应该更开明,适当披露已搞了多年的物业税模拟试点“空转”的相关信息,税基评估的模拟试点一点儿信息都不披露似乎没有必要。各个地方试点里面具体的数据可以不披露,但是其框架完全可以披露一些信息。我们就做过一些调研,所到之处不接触数据,只了解“空转”是怎么推进的。当公众了解大体情况以后,很多的反对意见也就会不攻自破。
比如有人说这个事复杂得不得了,中国人操作不了——不是这样的:已做了多年的10个地区的试点,无论是沿海发达地区、东北地区还是西部,都是要求对地面上所有的不动产确权之后,按照三大模式做不动产的税基评估:一种是制造业的房产、一种是商业的房产、再一种就是消费性住宅。三大类型都有已经形成的评估公式和技术上的一套评估方案,而且把它软件化了,调查人员、工作人员只要把不动产的具体数据一一填入,给一个指令,计算机在软件支持下自动生成评估结果。当然这需要培训干部,需要进一步理清里面的技术细节,需要优化相关软件,但这都没有硬障碍,中国人不会蠢到这些个技术环节都过不去。我觉得这些事情应该进一步开明地透露信息。
《望东方周刊》:现在很多人,不仅财富阶层,中等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的人都担心房产税会触及自己的利益。
贾康:这就要说到这个改革的第二个问题:应该尽可能把政府关于未来改革的一些基本考虑做出必要的信息披露,给社会公众吃“定心丸”。比如说公务员、公职人员现在最担心什么?辛辛苦苦干一辈子,最实惠的就是住房。如果说刚刚房改拿到了自己有完全产权的房子,然后马上要征房地产税,可能大多数人会跳起来。所以我认为这方面应该非常清晰地给社会公众、包括公职人员一个“定心丸”:以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所谓第一套房或者家庭人均计算下来的一定标准之下的基本住房,是不被这个税覆盖的。
我觉得这条非常重要:中国国情、大众心态之下,有什么必要在这方面去触动人家的基本住房保障呢?这是一个我觉得要吃“定心丸”、要跟各方面说清楚的必要事项。既然大方向在,改革试点已经启动,这个事情应当比较早地让大家心里不再打鼓。看看试点:上海方案只涉及增量,但依靠信息系统支持把新购房与原有房合并计算人均拥有面积,再对高端征税;重庆方案涉及了辖区内几千套独立别墅的存量,但清楚地规定了180平米的“起征点”,仍是只调节高端。
《望东方周刊》: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很多人都把第二套房当成“养老房”,有社会保险的功能?
贾康:第二套房是自己给自己买了一个商业性的社会保险——这有一些道理,那么对二套住房能不能税率从轻?我觉得也完全可以探讨。如对这两点尽快形成相对清晰的原则性态度,再往下,便可讨论怎么样按照支付能力原则去调节高端。对高端也不是硬要“伤筋动骨”,而是符合市场经济税制的“支付能力”原则,适当抽肥补瘦。这就是促进先富起来的阶层和低收入阶层在一个社会共同体里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和谐局面,这实际上是一种共赢。先富起来的这些人,一年交一两万、两三万元钱或再高些的税,而这个再分配使政府更有能力扶助低收入阶层住有所居,促使整个社会和谐了,底层不闹事,不是大家一起安享改革开放成果吗?这个道理完全可以说清楚。所以我的基本认识,是在这方面应该从方向、到路径、到要领,认清我们应该共同寻求制度优化的一些基本认识。应该积极研讨并通过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支持相关管理部门在这方面更好地顺应形势,在改革中掌握好无可回避的制度创新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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