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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收费须明码标价

2012-04-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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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省对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机构下发通知,要求服务机构须有“专业人士”打理,同时房产中介费的收取须实行明码标价。

  房屋中介服务明年一月起须用正规合同

  通知要求,从明年1月起,所有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须具有2名以上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专业人士”协理。省住建厅相关人士透露,从明年6月起,全省实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制度。“专业人士”需通过职业资格考试注册认证。从明年1月起,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使用正规的服务合同,与当事人签订合同前,须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有1名注册房地产经纪人或2名经纪人协理的签名,方有效。

  房屋中介收费中介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

  至于市民最关心的“房屋中介费”,通知要求,中介机构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接受委托人及价格部门的监督,不得进行价格欺诈和价格歧视。不得违反规定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房屋交易合同明年年底前全省网上签约

  据介绍,我省还将加快实施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明年年底前,全省实现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今后凡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的中介机构必须是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机构,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如存在未经备案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为不具备交易条件房屋提供中介服务、擅自发布信息、合同欺诈、侵占挪用交易资金的记入企业不良信誉档案,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网上签约资格,并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清理出房地产中介市场。对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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