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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租房能否同时抵扣个税?

2019-01-22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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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如何获得抵扣?如何确保信息安全? 围绕新税法相关热点问题,记者深入采访追踪,为纳税人答疑释惑,确保改革红利落到实处。

  ■教育支出抵扣,哪些人群能受益?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子女教育支出,规定仅限纳税人子女年满3岁后到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相关支出,每个子女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双方可一方100%扣除,也可以双方各抵扣一半。
  记者了解到,规定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等。
  在继续教育方面,不少人关心:哪些可以列入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抵扣?
  据介绍,纳税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能否获得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一是看纳税人是否在2019年之后取得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资格证书,二是可查阅人社部2017年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该目录范围内的职业资格证书都能抵扣,其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包括焊工、家畜繁殖员等81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包括教师、注册会计师等59项。

  ■卖了第一套房再买一套,算首套住房吗?

  “我卖了第一套房后又买了一套,算首套住房吗?”“我的房在老家,我在外地工作还租着房,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两项扣除吗?”
  新个税法实施以来,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
  如果你是有房一族,想要享受到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抵扣,首先要确定自己购房办理贷款时是否享受了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符合条件就可申请每月1000元的贷款利息专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可约定选择由一方扣除。
  当然,该扣除只能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享受,最多不超240个月,且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也就是说,如果首套房贷还清了,那么就无法再享受此项扣除。此外,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如何有效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此次个税申报过程中,有纳税人发现“任职受雇信息”中出现自己从未任职的单位信息,担心信息被盗。
  对此,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回应说,遇到身份信息被冒用情况,纳税人可在App上点击该单位名称,并通过右上角的“申诉”按键发起“申诉”;税务部门也将尽快核实处理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冒用问题,如情况属实,将对冒用单位或个人的涉税违法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专家建议,纳税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时可选择人脸识别注册方式,有效保障信息使用者的信息安全。关于扣缴义务人获得纳税人的信息,目前仅限填写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自行填写并允许任职受雇单位获取的相关信息。
  此外,根据税收征管法,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也会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据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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